投标邀请公告

 

2024-2026淳安县第二人民医院车辆定点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cey-xe/zb-001
  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43日至2024410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3. 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招标文件30/本,售后不退。
  4.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汾口镇湖塘路16号县二医院2号楼四楼党政办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文件递交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41016:00截止报名,202441214:00投标人在开标时将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交给现场工作人员超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并取消投标资格
  6.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汾口镇湖塘路16号县二医院2号楼四楼会议室。投标文件由招标现场工作人员接收。
  7.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联系人
  8. 以上如有变更,我单位会通过医院门户网站(https://www.caeryuan.cn/通知,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淳安县第二人民医院小额交易办公室,联系人占高峰,项目负责人何嫩兵,电话0571-64851263

地址:淳安县汾口镇湖塘路16号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序号

条款号

编列内容

1

 

项目名称:2024-2026淳安县第二人民医院车辆定点维修

托修方名称:淳安县第二人民医院

项目内容:车辆定点维修

招标编号:cey-xe/zb-001

2

 

投标资格标准:

1) 投标人应经运输管理部门许可的汽车整车维修一类二类、三类资质的汽车维修机构,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所有证件都应通过年检。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招标投标法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达到的条件。

3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至本期定点维修期限结束。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有效期指维修企业的经营时间。

4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汾口镇湖塘路16号县二医院2号楼四楼会议室开标现场。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441016:00

5

 

标办法:详见附件A

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排名及确定中标候选人数量的规则:

以综合得分排名从高到低选择2家中标方,考虑维修便利及时性,汾口镇范围内不少于1家中标。

评标过程的其他规定: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视情况对中标人的经营场地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进行实地核查,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核查中或本项目开始实施中,发现中标人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中标人。

6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淳安县第二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7

16.3.2

废标(实质性响应)条款:见本须知16.3.2符合性检查。

8

 

投标人须递交按“投标文件的编写”第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所有投标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骑缝章须覆盖到每一页),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1

 

其它重要须知: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按以下顺序:①维修厂址②厂貌③场地条件(维修厂房面积、停车场面积、客户接待休息室面积)④维修设备(数量、品种、名称)⑤消防环保设施等,提供将上述情况文字说明+照片一份,供评标时使用,投标人应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