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科工作职责

在院党总支和行政班子领导下,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医院的各项制度,做好人力资源规划、岗位管理、招聘调配、薪酬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评、中层干部组织管理、各类人才选拔推荐、职工年度考核、人事档案材料收集送存以及医共体人事管理等工作。

1.做好中层干部组织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做好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等工作。

2.正确贯彻执行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劳动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订实施细则,并贯彻落实。

3.做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实施人才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积极引进优秀人才,做好服务工作,优化专业技术队伍结构,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4.根据医院总体规划和发展目标,制定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医院岗位设置现状,进行岗位设置聘任的申报工作。

5.在上级有关政策的指导下,具体做好全院各级各类人员的鉴定、考核、岗位聘任、工资调整、津补贴发放、奖惩工作,承办人事任免手续。

6.组织完成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晋升;组织完成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考试;完成每年职称晋升后的聘任工作。

7.办理人事年检工作,做好年报统计工作。

8.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职工的退休、辞职及返聘等工作。

9.办理职工工伤认定、病退及死亡费用办理等相关工作。

10.做好职工的考核、考勤、休假等管理工作。

11.做好合同工管理,招收并管理合同工及派遣合同工;建立并完善编外合同工进院后的个人档案;及时更新合同工学历、职称等所有信息,并及时核对合同工的进出;做好合同工的续签、工龄确认工作。

12.加强本部门信息化建设,规范、优化人事工作流程,及时收集、整理职工人事档案资料,并送至主管局存档。按要求完成各类人事报表的填报工作。

13.收集、整理本科室的文书材料,及时移交医院综合档案室。

14.完成本部门与医院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所规定的内容。

15.开展本部门工作相关的持续质量改进项目。

16.医共体人事管理工作。

17.完成院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