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部工作职责

一、护理工作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护理业务管理工作。

2.负责全院的护理业务和护理行政管理工作,制定护理管理标准和护理工作发展规划,包括工作计划、质量标准、工作制度和质量评价体系等,并进行组织实施、督促监控、反馈总结。  

2.建立并落实各项护理管理制度、各级护士岗位职责、护理工作流程、常用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常见疾病护理常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3.制定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和护理文件书写标准,根据护理专业发展的特点及医院发展的需求,不断改进和完善标准。

4.加强对护士长的领导和培养,不断提高他们的管理和业务水平及管理能力。

5.负责召集护士长工作会议,分析护理工作情况。定期组织护士长检查、学习和交流工作经历,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6.协调与处理护理与医疗、医技、后勤等部门的关系,合理调配和使用护理人员,协助人事科进行全院护理人员的招聘、任免、晋升、考核及奖罚等工作。

7.根据医院功能、任务及规模,明确临床护理岗位设置,科学合理配备全院各护理单元、护理人力及应急状况下护理人力资源调配。

8.负责安排护理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安排实习生、见习生、进修生的护理教学及临床实习,负责管理和结业签定工作。根据临床工作的需要制定每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9.负责收集和整理护理管理、在职教育、质控工作资料,按要求归档。

10.建立护士技术档案,包括护士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学习、国内进修学习及护士业务考核内容,为护士的晋升提供依据。

11.定期组织全院护理管理会议及业务查房,分析护理工作情况,解决护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12.指导、检查各临床科室的护理业务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重视医院护理文化建设,提升护士社会形象。关心护士工作、职业安全及生活,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及环境,调动护士工作积极性。

14.负责护士执业证的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等。

15.负责护理学会会员的申请、注册和管理。

16.负责进修、实习护士培训及管理工作。

17.根据各级护理岗位的需求和护士个体的申请及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岗位的调整。

二、疫情防控

1.负责医院集中采样点的人员安排、物资准备及制度、职责制定与修订。

2.负责督查医院集中采样点工作执行情况。

3.负责院外卡点的人员安排及职责制定与修订。

4.负责院外大规模核酸采样的人员调配与物资准备工作,并做好督查。

5.负责隔离点医疗保障及新冠疫苗医疗保障人员安排调配工作。

6.根据浙江省医疗卫生人员核算定期检测要求,督查院内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及未检测人员统计、通知等。

7.负责组织杭州市常态化核酸检测采样工作人员培训考核与系统录入工作。

8.负责各病区疫情防控督查工作。

9.完成支援杭州气模实验室等临时性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