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科工作职责

1.严格对照公共卫生工作任务书各项工作的要求,督查落实。并组织开展自查工作。

2.制定公共卫生管理相关制度、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预案和工作流程,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机制,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检查考评。

3.确保医院门诊有关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的执行。

4.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与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检测与报告工作,杜绝“漏报、谎报、瞒报、缓报”的出现。

5.加强传染病的检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6.督查规范新生儿预防接种工作,并做好生物制品管理工作。

7.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有效降低院感发生率。

8.建立并落实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新生儿出生缺陷、新

生儿听力筛查、新生儿代谢性疾病筛查等妇幼卫生信息报告

制度。

9.做好慢性病一体化防治管理工作。

10.组织有关传染病诊治的培训与学习。

11.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12.督查健康证办理、身后一件事办理质量管理工作。

13.完成上级部门临时交办的工作。